最新资讯!2023山东德州市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体检体测公告已发布,观鲁带大家一来看看吧~
(一)选调计划
共计6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3、报名人员须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高校就读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等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17日之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组织部门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原标题:2023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decheng.gov.cn/n55840578/n55840694/c80390420/content.html
关注观鲁公考,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