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观鲁公考为大家带来2023山东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42人职位表
根据我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滨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市公安机关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2名,其中,惠民县公安局35名,博兴县公安局7名。具体职位、招录计划及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年龄、学历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经我市公安机关确认警务辅助人员身份的,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我省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职位。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考惠民县公安局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博兴县公安局的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等详见《2023年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隐瞒、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者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未明确时限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均应于2023年11月27日前取得。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情况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各单位的信息发布网站,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录用的,责任自负。
(一)现场报名
惠民县公安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索引页和本人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一并提交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我省技工院校毕业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需一并提交在人社部官网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上查询的信息截图;
(6)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网上报名
博兴县公安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本人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博兴公安”,点击“辅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2023年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填报个人信息并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本人微信注册**本人报名,不得为他人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2月1日下午17: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岗位,选报岗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8:30至12月2日下午17: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点击“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根据反馈情况修改报名申请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2月1日下午17:3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3)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打印《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